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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3-28 00:05:13    文字:【】【】【

  首页利盈娱乐首页_注册_登录招商q+95270595长安娱乐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长安娱乐注册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1,727.76万元,2023年底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28,324.26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0,063,1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2,045,434.16元(含税),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88.0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主要业务为集装箱物流服务,整合全国范围内的铁路及公路资源,形成“公、铁、水”三维物流网络,建立了以水路运输为核心的多式联运综合物流体系。集装箱作为标准载货单元具有安全、高效、绿色、便捷的优点,集装箱物流结合集装箱与物流的特点,具有产业链长、高效便捷、集约经济、运输损耗低、安全可靠等优势,是货物运输发展的重要方向。

  内贸集装箱物流主要服务于大宗货物运输。由于我国南北、东西各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不同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出产的商品有较明显的地域性差异。北方地区以玉米、大米、大豆等粮食类大宗商品为主,呈现“北粮南运”的粮食物流态势。南方地区如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家用电器、纺织服装、轻工食品、建材、造纸、中药等产业为主,西部地区以煤炭、矿石、钢材等矿产资源类商品为主,东部地区以纺织、化工、机械仪器等轻工业制品为主。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推动了物流服务行业的持续增长,各地域出产的商品存在南北差异、东西差异,市场对于不同地域的商品需求带动了大宗商品物流需求。

  水路运输的单位碳排放强度远低于公路、铁路和航空等运输方式。根据交通运输部《2019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推算,同等运输距离和运输量条件下,沿海运输碳排放量仅是公路运输的15%。水运对于长距离、大体量运输需求的货品有较强优势,在同等运输距离下运输同等重量的货物,水运能源消耗成本较低,推广以水路运输为核心的内贸集装箱物流运输方式将有助于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同时,随着中国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目标的确立,交通运输行业降低碳排放的趋势也愈发明确。除清洁能源革命之外,运输结构调整是交通运输行业最重要的节能降碳途径,水运碳排放强度较低,发展以水运为核心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对交通运输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在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2024年2月,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问题,会议指出,要优化运输结构,强化“公转铁”“公转水”,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形成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物流市场。因此,在碳排放约束下,引发的大宗商品“公转水、铁”运输需求将逐步提升。

  环境保护的要求将带来内贸集装箱物流增量需求的提升。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大宗商品物流运输及仓储过程的粉尘污染问题可通过集装箱封闭式运输得以解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集装箱物流市场尚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美国长滩港、比利时安特卫普港、德国汉堡港和不莱梅港等港口的集装箱货物吞吐量占港口一般货物合计吞吐量比例在50%-80%之间,而我国规模以上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占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的比例约为20%,处于较低水平,“散改集”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2023年1月,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推进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也明确提出推进“散改集”运输,积极推进粮食、化肥、铜精矿、铝矾土、水泥熟料、焦炭等适箱大宗货物“散改集”,加强港口设施设备建设和工艺创新,鼓励港口结合实际情况配置“大流量”灌箱、卸箱设备。因此,“散改集”已经自上而下成为内贸集运行业的共识,发展趋势愈发显现。

  近年来,国家多次制定多式联运相关产业政策,推动了集装箱在多式联运过程中的大力发展。

  以集装箱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多式联运能够有效降低综合物流成本。中国整体的物流成本要显著高于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结合多种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有利于提升运输效率,减少公路交通拥堵,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公路、铁路、水路的单位运输成本依次降低,多式联运可以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提高综合运输组合效率,将成为大宗商品降低综合物流成本的重要方式,而基于集装箱封闭式、运输过程无需拆卸、货物基本无损耗等特性,可以实现大宗商品物流的“一箱到底、循环共享”,因此集装箱是最适合多式联运的载体。

  2020年5月以来,中央提出并多次强调“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明确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需要以国内经济循环为主,更好地利用中国内需市场,把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内贸物流行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也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纽带,内贸集装箱物流行业主要为大宗货物运输,是综合物流体系建设的引擎,服务于实体经济,契合双循环战略的内涵。RCEP的签订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带来了大量贸易运输需求机遇,打通内外贸、构建双循环将给予集装箱物流新的发展机会。

  从内贸运力和需求来看,中国内贸集装箱物流行业的运力供给增长与行业的需求增长较为匹配。由于内贸集装箱运输船东大部分订单船舶已于2018-2019年集中交付,且2020年起内贸集运企业运力投放相对谨慎。同时,2021-2022年外贸集运市场的高景气对内贸集运运力亦产生了虹吸效应,因此,2020-2022年间内贸整体运力处于紧张状态。从2022年10月份开始,公司建造的18艘4,600TEU集装箱船舶陆续下水,有效的补充了内贸集装箱运输的整体运力,该批船舶的目标货源为“散改集”货物,亦符合国家及行业的长期发展方向。

  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有明显的季节性表现,一般而言四季度为全年旺季,行业运价水平也随之发生季节性波动,四季度为全年运价高峰,6月份前后为全年运价低谷,行业运价以年为周期上下波动。从内贸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PanasiaDomesticContainerIndicator,PDCI)来看,年度平均价格差异显著小于年内旺季与淡季之间的价格差异。

  公司主要业务为集装箱物流服务,是中国最早专业从事国内沿海集装箱货物运输的企业之一。目前国内沿海集装箱货物运输仍然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向两端延伸,通过公路、铁路、物流园区等多种方式为客户提供集装箱全程物流服务。

  公司以标准化集装箱为载体,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依托,为工农商贸提供安全、高效、绿色、便捷的多式联运全程物流服务,致力于实现“用集装箱改变中国物流方式”的企业使命。

  公司的集装箱物流服务主要分为港到港服务(CY-CY)和多式联运服务两种。多式联运服务根据客户的不同选择,主要可细分为门到门业务(D-D)、港到门业务(CY-D)及门到港业务(D-CY)。2023年度,公司多式联运服务收入占公司全年总收入的比例超过60%。

  随着18艘新船的陆续下水,公司自有运力逐步提升,2023年度公司加权平均自有运力占比69.83%。

  公司客户分为直接客户和货代客户。公司的直接客户主要包括传统大宗货品和工业品生产厂商以及消费品行业客户,货代客户为货主与公司之间的中间人、经纪人,接受货主的委托,代为向公司订舱。公司积极开发直接客户,执行“一手客户”战略,经过长期的开发维护,直接客户收入占比在稳步提升。

  我国内贸集装箱航运的货源种类繁多、结构丰富灵活、市场适应能力强,货源按照货物属性可分为:(1)以矿建材料、粮食、造纸、橡胶、煤炭及制品、金属矿石及木材等为主的大宗货品与生产资料(基础货源);(2)以轻工业制品、快消品、医药产品、家电及汽车零部件等为主的高附加值工业产成品。2023年公司前十大货种占公司总运量的比例为52.68%,货物以基础货源为主。近五年来,在玉米、矿石、塑料粒子等主要货物高增速的带动下,公司运量持续保持增长。随着“散改集”战略的持续深入,未来基础货源的增长仍然为公司收入增长的基石。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3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3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2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7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163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4年度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所进行沟通,确定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进行了充分了解,保障了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经综合评选,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会议10日前以书面通知及通讯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尉华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监事2023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在本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英文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09.1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9.84元,共计募集资金274,799.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956.20万元(含税,承销费及保荐费不含税金额为1,845.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2,843.7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股票登记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2.9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2,811.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84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古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集装箱购置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完成后,将降低公司对外租赁集装箱的数量并降低集装箱租赁成本,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集装箱智能运输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完成后,将提高公司现有信息系统的处理能力,保障公司业务高效运转,提高公司服务品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本年度,除2024-001号公告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谷物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谷物流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注1]公司的承诺效益为内部收益率。所投资船舶使用期较长,截至目前营运时间相对较短,因此难以在目前阶段确定所投资的项目是否达到所承诺的整个项目营运期的预计内部收益率

  [注2]集装箱购置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完成后,将降低公司对外租赁集装箱的数量并降低集装箱租赁成本,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集装箱智能运输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完成后,将提高公司现有信息系统的处理能力,保障公司业务高效运转,提高公司服务品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1,727.76万元,2023年底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28,324.26万元。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0,063,1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2,045,434.16元(含税),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88.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基于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于会议10日前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斌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永华先生、卢长迪先生、吴慧鑫先生回避表决。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因关联董事李永华先生、李大发先生、卢长迪先生、吴慧鑫先生、宋德星先生、潘飞先生、余慧芳女士均需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少于3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董事2023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20.00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新增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斌先生、卢宗俊先生、李永华先生、李大发先生、卢长迪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英文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原财务中心变更为财务资产中心,原船管中心变更为安全质量中心,原物流中心变更为营销中心,原运管中心、原调度中心合并为营运中心。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李永华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聘任单高永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截至目前,单高永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其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单高永,男,1976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轮机长。1997年8月至2013年7月,历任中海集团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船舶轮机员、轮机长;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历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船管中心机务主管、高级机务经理;2017年1月至2022年6月,历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航运租赁事业部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技术总监;2022年6月至今,任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船管中心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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